心潮翻滚中,却溢出一丝冰冷的悲哀……
无处可去了。
这个令人厌恶的城市,真是无处可去了。
在这样的夜晚,除了辉煌的街灯映照着都市虚伪的繁华外,就是鳞次栉比的酒吧、夜总会霓虹的璀璨。而那些地方,他从17岁起,就已经见惯了、玩厌了……这个城市,除了她,真是没什么可留恋的了……
这种地方,他永远谈不上喜欢。
大漠高原,戈壁山川。那样的野性粗旷,才是他梦想中男儿应该驰骋的地方。可是他知道她不想,她是要生活在现代化、生活在物欲里的,她适合这样。
今晚,她持枪、冷冷对准他胸膛的一幕,深深地刺伤了他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,即使那颗子弹没有出膛,但他心口已经被莫名击中,一处流着血的洞,已经在汹涌而出冰凉的血。止不住血的洞口,随着心跳,带动的一张脸苍白、死寂……
她说不清她爱的是谁!
即使她已经是他的妻!
这神圣的名号,他谁也不曾给。他只肯奉给她,让她得到完美、专一、清冽得如水一般澄净的、不染一丝尘埃和遗憾的名号。
但她,居然会说,她不清楚她爱的是谁……
那颗已然流血的心,更痛了……
*
冬日的富宁马场,相对夏日来说,生意冷清了许多。那些名贵的寄养马种,只有主人大驾光临的时候,才倾心倾力地策神狂奔。大部分冬日阳光灿烂的日子,它们是和那些骑师一起度过的。
楚希雯穿着羽绒服。罩着里面是全副武装的红色骑士服、马靴。冰冷略显坚硬的骑士帽,也换成了牛仔风格的翘边大沿帽。
这样滴水成冰的天气,她本来要早早回宿舍的,但今天确实是巧了,她最爱的阿帕卢莎马,恰好有点不舒服。她和马医照料了它一天,还是放心不下。
自打它们来富宁,立刻就成了楚希雯胯下的良驹。一点一点费心地调教,每天都花很多时间沟通。阿帕卢莎,那是她自骑马开始,就恨不能看一眼、摸一瞬,心里最甜美的梦想啊。
这匹生病的马,现在就披着轻便暖和的羊毛毡子,在马厩里歇息。
很晚了,没有什么客人。她收拾马具正要离开,却诧异地发现进来了一位高大的男人。戴着厚呢的黑色骑士帽,帽檐拉得很低。
他似乎对这里很熟悉,一进来,原本是要自己上前去挑马的,但眼睛瞄马的同时,还发现马圈里还有人在,声音很有穿透力,远远地沉声说道,“师傅,我就挑这匹了,帮忙把鞍具备上吧!”
楚希雯是骑师,不是养马人。她愣了一霎,倒也明白。自己这么便装,谁能认得出来她的身份?‘嗯’了一声,走上前去。
到近前,忽然一愣。
“南哥!”
南正安抬起浓眉下的眼,看她一眼。心上陡然一热,原来是楚希雯。
“这么晚了,您还来骑马?”
楚优雅地淡笑着,却是牵出他挑中的那匹栗色马来。好眼力,这就是那几匹来自美国的阿帕卢莎之一。
南正安‘嗯’了一声,却一言不发地骑上马,在马场略显凄惶的草地上狂奔。